规范制作单据: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制作各种单据,做到 “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据的内容应与信用证条款、货物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国际惯例相符,避免出现拼写错误、数据不一致、签章不全等问题。制作完成后,要仔细审核单据,确保无误后再提交给银行。
及时交单索汇:在货物出运后,应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尽快将全套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进行议付或托收。同时,要关注银行的处理进度,及时与银行沟通,确保顺利收汇。
收到信用证时审查:收到信用证后,立即对其进行细致的审查,明确单据的种类、格式、内容、签发人等具体要求,记录关键信息和特殊条款,为后续制单和审单做好准备。
保险单审核:检查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是否正确,保险金额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一般为发票金额的 110%,保险险别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保险单的签发日期是否不晚于提单的签发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