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融资是指进口商在进口货物时不支付现款,而是按照汇票约定时日支付款项,以缓解企业资金的紧张状况。运用汇票融资,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小,但对出口商来说性较差,在交易双方相互了解和信任的情况下可以采用。
汇票融资的主要风险表现在,汇票有可能遭到出票人或承兑人的拒付,还有可能持票人丧失向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追索权利。开出汇票后,出票人签名于上,他要对汇票付款承担责任。持票人的债权完全依赖于出票人的信用,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有可能遭到拒绝而不获付款。承兑构成承兑人在到期无条件的付款承诺,保证在汇票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商人承兑的汇票的信用较差,为提高汇票的信用程度,一般来说,要求银行在汇票上背书,保证承兑人付款,有了银行承诺,汇票成为了到期付款的信用工具,具有可贴现性。汇票在遭到拒付时,持票人对承兑人和出票人等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的权利,但行使追索权要做到,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示,未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付款人提示汇票,持票人不能对其前手追索,而且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将退票事实通知给前手,否则持票人不能行使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申请人条件:
以建设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业务为例: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批准依法注册登记;
2、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3、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质押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需开办企业网银等电子服务渠道,并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产品。
质票条件:
1、汇票尚未到期,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一年;
2、汇票的出票人与申请人不得为同一人;
3、汇票不处于挂失止付或公示催告期间。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用途:
适用于生产型、贸易型企业,满足企业临时性的资金需求,节约企业的资金成本。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期限
质票融资业务的到期日不受质押银票到期日的限制,可早于、等于或晚于质押银票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