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建审资料:
1、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审核申报表》。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消防系统承接验收工作,应在建设单位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消防系统承接验收前施工单位还应将相关的检验、检测记录(报告)及消防系统深化设计图纸、变更洽商记录及联动关系表等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交与物业服务企业并按照设计要求及系统实际情况组织设备厂家及施工人员对承接查验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固体火灾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火灾,属物理灭火机理,也是在火灾类型中排行,称为A类火灾,例如木材、棉、毛、麻、纸张。这种物质起火时可用清水进行灭火,统称为水基型灭火器,而水基型灭火器按灭火剂分类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清水灭火剂,另一种是泡沫灭火剂。水基型灭火器对眼睛和皮肤无刺激,使用时视线清晰,协助逃生自救。具有药剂、、无味、五刺激、对人体无伤害的环保特点。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